我院2012年度的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报名工作已经开始,根据国务院学位办的有关文件,结合申请人员集中提出的一些问题,现将学位申请中的有关问题予以说明:
1、接受申请的对象:自2012年起我院只接受本院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班的结业学员申请学位。
2、申请条件:凡符合以下三项条件者均可以向我院申请①获得学士学位,且在获得学位后工作满三年;或者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②课程班结业③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者。
已获得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申请时间及程序:自2012年起,接受学位申请的时间调整为每年的10月份。具体时间看当年度通知,学员需要网上提交学位申请,并同时提交申请学位所要求的书面材料,审查通过者,需到学校进行学位申请信息确认,进行照片和指纹信息采集。
4、学位申请时间:课程班学员可在结业后两年内(即第二年内)提出学位申请,如2011年7月结业,可于2011年10月和2012年10月提出申请,超过第二年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申请资格。资格审查通过后,申请者可在四年内完成学位课程学习及取得合格成绩,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
该项关于第二年内提出申请的要求自2011届结业生开始执行,之前的学员仍按原规定执行。
5、申请时段的界定:“四年”是指在资格审查通过后,如上述2012年10月通过资格审查,则学位获得必须在2016年7月前完成。
6、学位课程的学习及通过:专业学位课程在申请者所在进修班修毕并通过;学院不开设专门外语课程,申请者直接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外语水平考试。外语水平考试时间为每年一次,在四年申请时段中,申请者可根据自己实际情况报名参加外语考试,考试次数及是否连续考试不限,但最迟应该在有效期内的第三年通过全部课程,毕业创作和学位论文的时间不少于一学年。
7、关于外语考试次数:一个四年的申请时段,最多可参加三次外语考试。以2012年10月通过资格申请查的学员为例,可参加2013年5月、2014年5月、2015年5月的外语考试,2016年5月因进入第四年的末年学位论文答辩时间,并且到了最长四年的时间节点,故不再受理外语考试申请。
8、学位答辩安排:通过全部学位课程后,申请者进入毕业创作(设计)、学位论文撰写及答辩阶段,时间为一年。完成论文并通过答辩者将获得硕士学位证书。首次答辩未通过者可在一年内修改并重新参加答辩。
9、学位证书说明:在职申请学位者,在通过答辩后授予“艺术学”硕士学位。只颁发学位证书。申请人员将获得硕士学位,学历仍然是大学本科。
10.特别说明:
关于往届学员和2011届学员的有效时间界定问题:
新的规定自2012年1月执行,2011年3月之前通过资格审查的学员(2011届除外)按照已经下发的学位申请通知上的有效期执行,2011届结业生按照本补充规定中关于时段的界定执行。
请学位申请者认真了解我院有关学位申请的规定,严格按照学位申请程序进行。
中央美术学院
研究生处
2011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