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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部
来源: cafa.edu.cn    时间: 2018.03.16

学生工作部与学生处合署办公。学生工作部(处)是学校学生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全校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学生工作部(处)与团委合署办公,并承担学校武装部工作职能,具体职责如下:

1.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学校的工作部署,开展形式多样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入学教育、学风教育、纪律教育、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毕业生思想教育等思想教育活动。

2.负责制定学校学生工作实施意见和学生管理规章制度,全面组织和协调学校的学生工作。

3.了解、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及时向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进行反馈,妥善处理学生中出现的问题,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社会的稳定。

4.负责学生工作队伍的建设和管理,指导院系学生工作,组织对院系辅导员、班主任的考核评估工作。

5.负责学生奖励机制的建设和管理,组织评比、表彰各类学生先进集体和个人,组织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

6.负责学校助学体系的建设和管理,组织贫困生鉴定、国家助学贷款、社会助学金、学校贷学金和基金借款的申请和审批工作,多种渠道筹集助学基金,组织学生开展勤工助学活动。

7.负责学生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咨询工作,开展学生心理健康状况调查和心理训练活动。

8.负责毕业生就业指导、推荐、服务工作。通过开设就业指导课、组织就业招聘活动、开发毕业生就业市场,实现毕业生充分就业。

9.负责学生档案管理和调转工作。依据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组织开展对违纪学生的调查、批评教育和处分。

10.开展国防教育活动,组织实施军事技能训练,负责在学生中开展征集新兵工作。

11.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