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美术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规定
中央美术学院推荐免试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规定
(2015年5月)
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制度,是我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激励广大在校本科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的有效措施。做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对于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推动高等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具有重要的意义。为促进学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确保高质量地做好推免工作,特制订本规定。
第一条 推免工作组织
(一)学校招生委员会拟定推免工作相关制度、审议推免工作方案、审核推免工作结果,以及负责其它相关工作的决策。
(二)招生处负责学校推免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
(三)各二级学院、系(以下简称院系)成立推免工作小组,组长由院系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负责教学和学生工作的院系负责人、硕士研究生导师及相关教师组成。负责本院系各专业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免试生)资格学生的推荐和考核工作。
第二条 免试生名额
(一)免试生名额由招生委员会在教育部下达学校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后,按照各院系当年本科毕业生总人数的相应比例分配。
(二)免试生名额计入各院系相应专业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第三条 免试生资格条件(须同时具备)
(一)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二)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三)品行优良,诚实守信,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违法违纪受处分的记录。
(四)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
(五)在校期间曾获得学校“年度本科优秀作品展”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
(六)在校期间必修课、选修课课程初次修读均合格、体育成绩达标。
(七)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学习小语种的学生,需取得国家认可的相当于上述英语水平的考试合格证书。
第四条 推免工作程序
(一)学校公布年度推免工作方案。
(二)各院系在本院系范围内公示推免工作小组名单、推免工作通知及相关注意事项。
(三)确定候选免试生名单。依据教务处提供的学生专业课成绩、公共课成绩,各院系对满足免试生资格条件的学生进行课程成绩计算和排序,在学生确定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方向(仅限接收免试生专业范围内选择)并有明确接收意向的指导教师的基础上,按照免试生名额的两倍列出候选免试生名单。课程成绩计算办法:
课程成绩=专业课成绩×70%+公共课成绩×30%(按百分计算)
专业课成绩指第一至三学年(五年制专业为第一至四学年)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所取得的平均成绩。公共课成绩指第一至二学年公共必修课、公共选修课所取得的平均成绩。
(四)确定候选免试生复试名单。依据学生工作部门提供的奖励加分办法和认定的学生所获奖项、分值,各院系对候选免试生进行奖励总分计算,并按候选免试生的课程成绩和奖励总分之和进行排序,按照免试生名额的120%产生参加复试学生名单。奖励加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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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项名称 |
级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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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 |
北京市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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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好学生 |
2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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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优秀奖 |
1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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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学生干部 |
1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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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团员 |
1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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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基层团干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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