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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美术学院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管理办法

中央美术学院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管理办法

 

第一条  学生临时困难补助是学校为因家庭和本人出现突发变故,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临时困难,无法维持正常学习的学生提供的一次性生活补助。

第二条  临时困难补助的申请对象为出现上述情况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第三条  补助标准原则上不超过4000元。学生本人突患重大疾病或遭遇意外事故的,经审批核准可给予公费医疗10%的补助,且补助额不超过4000元。

第四条  申请程序

(一)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中央美术学院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申请审批表》(见附件)并附详细书面申请材料及相关证明;

(二)院系核实情况并签署意见,提交至学生工作部;

(三)学生工作部审批,并将意见反馈院系。通过审批后,将以打卡(一卡通或银行卡)形式一次性发放补助。

第五条  相关要求

(一)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对于因学生本人责任发生失窃被盗、宿舍火灾等情况而致其临时生活困难的学生,不予受理;

2、对于在生活中铺张浪费、抽烟或酗酒的学生,不予受理;

3、当年受处分的学生,不予受理;

4、本年内获各类奖助学金及助学贷款超过10000元,不予受理。

(二)申请临时困难补助的学生,一经发现情况不属实,将立即取消或追回补助,并取消其今后补助资格。

第六条  本办法由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与修订。

第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