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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美术学院档案室装修改造工程采购公告

一、项目名称:中央美术学院档案室装修改造工程

二、需求部门:中央美术学院基建后勤处

三、采购部门联系人:李老师

四、采购部门联系电话:64771820

五、项目实施地址:中央美术学院 (朝阳区花家地南街8号)

六、采购文件领取地点: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南街8号 11号楼205室。

七、采购文件领取时间: 2020年11月13日至2020年11月 20 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

购买时需携带法人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公章)、现场购买。

现场踏勘时间:2020年11月20日16:00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0年11月24日14:0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密封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九、接受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2020年11月24日13:30至14:00(北京时间)。

磋商时间:2020年11月24日14:00(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中央美术学院花家地校区11#302。

 

  1.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不能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供应商应应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拟派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具有有效安全B本;外地来京建筑企业在办理进京备案时,应当一并办理注册建造师备案手续,已办理备案的外地来京建筑企业注册建造师方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执业活动。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磋商。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磋商,否则均视为无效。

6、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

 

采购需求明细及技术指标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十一、确定成交原则:综合评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