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美术学校食品安全应急处置预案
中央美术学校食品安全应急处置预案
(2015年4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为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体制和运行机制,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及其风险,高效组织应急处置工作,提高综合处理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能力,保障学校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1 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北京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北京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11年修订)》、《北京市教育系统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设备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以积极主动开展食品安全工作,加强自身管理,认真查找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最大限度地预防、减少和控制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对学校师生的危害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强化基础工作,提高防范意识和能力,做好应急演练,实现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
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积极协助救治病人,及时向食品监管部门上报、保护现场,停止可疑食品加工售卖,积极配合事故调查部门各项调查工作,认真执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各项处置措施。
2 定义界定
本预案中所称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对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造成严重危害或者具有潜在严重危害的重大食物中毒事故;食用感染疫病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引发或可能引发重大食源性疾患;食用被污染的食品引发或可能引发严重的传染病爆发与流行,以及食品含有有毒、有害物质或在生产、流通、消费等过程中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或被人恶意投毒,引发或可能引发严重食源性疾患的其他事件。
3 组织机构
成立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后勤主管副院长担任,副组长为综合管理办公室、保卫处负责人,小组成员为学校办、宣传部、纪委办公室、财务处、学生工作部、工会、医务室和各乙方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等组成。负责学校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内部食品安全培训、食品质量控制、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工作。
4 领导小组成员工作职责
4.1 学校办公室负责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指挥工作,对重大问题进行决策等;事故一旦发生,按照应急需要指挥组织有关部门做好应急处理相关工作和善后处理工作等。
4.2 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监督检查各餐厅工作区域预防食品卫生安全具体措施落实情况;组织开展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宣传、培训和应急演练;负责拟订、修订本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制度。
4.3 保卫处负责贯彻落实学校办的决定,组织、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负责本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风险评估控制、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等。
4.4 医务室负责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等工作;负责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中餐饮服务领域问题食品进行临时控制、调查处理等工作;负责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预防控制和调查处理工作。
4.5 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和新闻宣传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新闻媒体、互联网的舆论引导和监管工作。
4.6 学生工作部负责协调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中病患学生的救治、后续安抚工作等。
4.7 工会负责协调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中病患教师的救治、后续安抚工作等。
4.8 纪委办公室负责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中有关行政机关及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4.9 财务处负责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保障及所必需的日常管理资金的筹集、保障与监督工作。
4.10 餐饮服务单位负责配合突发事件发生时疑似食品调查、检测、追溯等;负责病患师生的安置、补偿等。
5 日常监测与培训
5.1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机制,完善响应流程,实行日常监管与实时监控。在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监测信息确认后,各相关单位应当及时部署,迅速采取措施,防止事件发生或事态进一步扩大。规范信息的获取、报送、分析、发布格式和程序,建立健全基础信息数据库,完善监测网络,配备必要的设备设施和专兼职人员。
5.2 全面启动食品快速检测设备,根据市教委下达的检测任务对各食堂原材料进行常规日常检测。对检测数据异常的,视具体情况,向北京市教育系统食品安全中心检测室(设于中国农业大学)申请复检。复检确定存在安全问题的,做好问题食品的保存、处置等,记录台账并上报上级单位。
5.3 定期对本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进行演练,对其中的具体环节进行检验和修正,提高应急反应的效率和应变能力。定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人员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科学知识等培训;有关部门和专业技术机构要加强对医疗卫生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知识和能力培训,提升快速应对能力和技术水平。
6 应急处置与救援
一旦发生因食品卫生引发的安全事故,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第一时间向学校领导、学校主管部门和市疾病控制中心报告,取得上级领导的指示,领导小组负责人立即召集小组人员,开展事件原因调查,如有病人出现,马上送医院治疗,停止可疑中毒食品或污染食品,保护好现场和剩余食品,积极配合监督、调查部门开展事件原因调查,按监督部门的意见和决定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并做好病人的安抚工作,对中毒事故疑似与相关餐饮单位提供的食品相关时,安排专人对造成身体伤害的师生及时进行安抚工作,严禁激化矛盾,为事件顺利调查提供良好环境。
6.1 信息报送
信息报告人主要包括:领导小组的相关人员、餐饮服务单位、就餐师生以及了解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相关信息的知情人等。责任报告单位和报告人应当遵循早发现、早报告的要求。
初步报告应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发生单位、危害范围和程度(危害人数、发病人数和死亡人数)、先期处置情况(含病患人员救治情况)、事件报告单位、报告时间、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及对事件原因的初步判断、采取的措施及调查控制情况等信息。
进程报告应包括:事件的发展与变化、调查处置进程、事件初步原因,并对初步报告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
终结报告应包括:事件发生和调查处理情况、鉴定结论、追溯或处置结果情况、采取的措施和效果评价等。
6.2 先期处置
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后,事发单位应当立即组织救治病人;妥善保护可疑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不得转移、毁灭相关证据;按照相应的处置方案,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同时,应当组织涉及该事件的人员配合有关单位的调查。接到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后,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据各自职责,开展先期处置,依法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或者减轻事件危害,控制事态蔓延。
6.3 指挥协调
在先期处置的基础上,由相关责任主体按照程序,启动应急预案的响应措施进行处置。当超出自身处置能力时,可向上一级应急指挥机构提出请求,由上一级应急指挥机构决定是否启动更高级别的响应措施进行处置。应急响应启动后,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依据领导小组的职责,成立综合协调、医疗救治、调查处置、检测评估、专家咨询、新闻发布等工作组,迅速开展应对工作。
6.4 应急结束
当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得到控制,经分析评估认为可以解除应急响应的,由领导小组报请学校批准后终止响应。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结束后,应将情况及时通知参与事件处置的成员单位。
7 善后处置
7.1 在安全应急小组的领导下,由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善后处置工作,尽快消除事件影响,妥善安置受害和受影响人员,维护校园稳定。善后处置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应急及医疗机构垫付费用、事件受害者后续治疗费用的及时拨付;有害食品的无害化处理、清理等。
7.2 排除任何可疑因素,如属于食品原料造成的做好追溯工作,停止该供货渠道;开展事故调查、分析、总结培训,杜绝此类事故再次发生。
7.3 做好事故责任认定工作,按学校相关制度处理;对导致事故起因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究。除追究引发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餐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事故处理中的玩忽职守、推诿扯皮等影响应急方案顺利实施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造成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受害和受影响人员给予赔偿,并承担受害人后续治疗及保障所需全部费用。
7.4 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应组织有关部门及时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和应急处置工作经验教训进行总结,分析事件原因和影响因素,评价应急处置工作开展情况和效果,提出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建议,形成总结报告。
8 附则
8.1 本预案由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8.2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原《中央美术学校食品安全应急处置预案》同时废止。根据情况变化和发现的问题,适时修订完善本预案,原则上每3年修订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