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事项

搜索

“校园110”处置一般接警工作预案

“校园110”处置一般接警工作预案

校园110担负着维护校园政治稳定和整个校园治安秩序,保障广大师生员工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工作职责,还肩负着各类求助电话及水、电、暖维修方面的问题。随着“校园110”工作的开展,校园110将把各种求助事项当作份内工作,并作为保卫部门改进作风,转变态度,改善服务,做好保障工作的重要措施。为确保校园110出警工作任务明确,特制定接警处置工作预案:

校园110报警服务程序

1、接到师生员工报警求助、投诉时,应当问明报警人的主要情况,包括:时间、地点、原因、经过、现状(目前情况,报警人姓名、单位、联系电话)以便出警。

2、如系重大案件,应询问涉案人数,涉案人体态特征,目前去向,对危及政治稳定、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紧急报警,求助应在5分钟至10分钟赶赴现场处置。

3、同时将警情性质、事态规模、紧急程度及时报告主管负责人及主管部门,对正在发生的案(事)件,最先到达人员应设法制止或控制局面,难以控制的,应迅速汇报服务岗增派人员。

4、对一般性非紧急报警、求助、应当限时出警,说明原因,(不属服务范围内的报警)不无故拖延。

5、对涉及水、电、气、热、毒、医等其他部门业务范围的报警、求助,应立即启动联动服务系统,并做好先期配合工作。

6、对受理的报警、求助、投诉逐一在110服务台接警受理情况登记表中详细记录。做好接报、指挥、出警工作记录,并立卷备查。

校园110报警服务工作原则

一、有警必接的原则,凡是师生员工及其他在校人员电话、口头报警的都必须受理和接纳,不得拒绝、推脱。

二、有难必帮的原则,对临时、突发以及报警人暂时难以克服而又必须立即解决的问题必须进行必要帮助。

三、有险必救的原则,险重于难(有遭到损害或发生灾难的可能),在这种情况下要积极救助遇到危险的人,这是110报警服务工作的一条基本原则。

四、有求必应的原则,师生有请求就一定要答应,这是师生基于一种信赖和期望,决不能拒绝。

五、联动服务的原则,学院犹如社会,没有百业难以维系其正常运转,行政、后勤、教学等从一定意义上讲都是服务,各有专门的业务与技能,保卫部门不可取而代之,因此,需要这些部门参与110报警服务工作,形成相互呼应、补充,协同处警,联动服务机制,使服务效益最大化。

校园110报警服务工作任务

1、突发性群体事件;

2、治安、刑事案件;

3、治安、自然灾害事故;

4、违法、违规;

5、遇到危难,处于孤立无援的;

6、人员走失,需要帮助查找的;

7、发生自杀,坠楼、溺水和重症等紧急情况的;

8、水、电、气、暖、毒等关系安全与生活的;

9、其他需要紧急处置的报警,求助与服务的。

校园110综合服务系统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校园110”工作坚持维护校园稳定和师生员工安全的方针,为了更好的履行我们的承诺:做到严格值勤、热情服务、有警必接、有难必帮、有险必救、有求必应,特制定以下行为规定。

1、认真宣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和法规,认真执行我院的有关规定。

2、爱岗敬业,尽职尽责,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

3、出警及时快速,办事公道,合法合理,语言文明,树立良好形象。

4、着装仪表整洁得体,穿戴整齐,举止大方。

5、恪尽职守,勤奋工作,不迟到,不早退,不善离职守,有事向领导请假。

6、工作人员要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和文化修养,不断提高处理各种问题的能力,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校园“110”服务公开电话:

 6477-1110;6477-1119(白天)

  6477-1029;6477-1110(夜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