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工作实行由学校统一领导,主管部门协调指导,相关部门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发展规划处是学校品牌工作的职责部门,负责品牌发展战略规划和管理规则的制定,并与相关部门协同完成规划的执行和学校品牌状态的监控。
发展规划处主要负责对学校品牌运营的宏观监控,会同学校办公室、学术委员会协商制订品牌审核制度与流程;会同党委宣传部、网络信息中心严格把控对外宣传、信息传播中涉及学校品牌的内容;协助国有资产管理处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以及学校品牌的注册、管理、宣传、保护工作。